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提出率先建设绿色低碳新城,围绕服务国家“双碳”目标,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打造“绿色技术+绿色产业+绿色城市”全域应用场景,实施碳中和示范工程,率先建设全国碳中和绿色城区。
目标到2035年,基本建成经济活跃、创新驱动、绿色低碳、魅力宜居、共治共享的绿色智慧宜居的幸福之城,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塑成全国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典范。体制机制改革红利充分释放,市场活力、社会活力充分激发,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创新驱动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能,基本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和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成为全国重要自主创新策源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开放门户地位和作用全面凸显,成为承接南北、联动东西、协同沿黄、链接全球的重要战略支点;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共同富裕、全面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全文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发展
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鲁政办发〔2022〕1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济南建设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国务院以国办函〔2021〕44号文件批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起步区四至范围、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支持起步区复制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经验政策。为高水平高质量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以下简称“起步区”),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高点定位 擘画未来之城新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