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规划提出,到2025年,力争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8800万吨标准煤左右,电力装机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实现倍增,装机规模超过5000万千瓦、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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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优化煤电结构。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调配已纳入国家规划煤电容量,适时推进以热电联产为主的清洁煤电项目建设,逐步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调节性、支撑性电源转型。将部分存量煤电机组调整为新增跨省区直流通道配套电源,有效提升煤电利用效率,促进“西电东送”电源基地煤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和谐发展。依托煤电资源区域整合试点工作,强化区域重点企业主体责任,制定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实施方案,按照分类处置、保障供应的原则,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优先考虑将落后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
全文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2〕6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关键性五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助力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三区建设”“四新任务”“五大战略”“六大提升行动”等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编制本规划。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