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市人民政府发布《张掖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申报企业净资产与申报风光发电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25%(评审时风光发电项目造价统一按4元/瓦估算)。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各成员按股比加权的净资产须满足上述要求。
3.5 其他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2)2019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在张掖市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申报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 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4. 竞配文件的获取
4.1 竞配文件的发售期为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0日。有意参加申报者,请于发售期内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发送邮件至lilh@cmec(邮件标题注明“XXX公司参与张掖“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配”)与咨询单位联系竞配文件获取事宜。
4.2 竞配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竞配文件时请提前办理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不接受其他付款方式。
4.3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竞配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放,不接受现场领取竞配文件。若投标人需要纸质版竞配文件,可在竞配工作结束后联系咨询单位获取。
4.4 在办理竞配文件购买或竞配保证金提交汇款时,请按竞配公告和竞配文件内容在备注栏/摘要栏注明所申报项目竞配编号,同时注明公司简称、用途(文件费或竞配保证金)。因标注不清导致未能及时查收造成无法申报或无法办理退款等手续的风险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5. 申报文件的递交
5.1 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 申报文件递交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掖市丹霞东路18号)。申报文件应采用面呈方式送达至指定地点。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介
张掖市人民政府官网(/);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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