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发布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其中涉及煤炭的内容有:河北省煤炭主要分布在唐山、邯郸、邢台、张家口,铁矿主要分布在唐山、邯郸、邢台、承德,金、银等贵金属矿产主要分布在唐山、张家口、承德、石家庄,铅、锌、铜、钼等有色金属矿产主要分布在张家口、保定、承德,石灰岩、白云岩等建材类非金属矿产主要分布于浅山区,地热资源主要分布在河北平原中北部。
矿产开发强度调控有力。矿产开发总量控制目标基本实现,通过矿山关闭和产能置换,压减煤炭产能5590万吨,铁矿、金矿、银矿、铅锌矿、钼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等矿产产量显著下降,达到了预期目标。
详情如下: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此件公开发布)
二〇二二年八月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总 则
河北省矿产资源禀赋条件较好,所处区位特殊,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中具有重要的资源环境支撑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规及规划,结合全省矿产资源赋存特征、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和矿业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安排部署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绿色发展工作。《规划》是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和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遵循本《规划》。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
《规划》适用范围为全省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规划基础
河北省地处华北,内环京津,东临渤海,西倚太行,北跨燕山,东南部为广阔的河北平原,位于东经113°27′至119°50′,北纬36°05′至42°40′之间,陆域面积18.88万平方千米。2020年末常住人口7461.02万人,全省生产总值36206.9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