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发改委发布《加快广西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鼓励发展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农村能源建设领域。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积极培育配售电、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兴市场主体。在县域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探索建设多能互补、源荷互动的综合能源系统,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率。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引导企业、社会资本、村集体等多方参与,建设新能源高效利用的微能网,为用户提供电热冷气等综合能源服务。完善配套政策机制,推动增量配电企业发展综合能源服务,创新发展新能源直供电、隔墙售电等模式。(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电网公司、桂东电力、百色能源集团)
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加快广西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农村地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广西农村能源转型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发展与安全,大力推动农村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乡村新能源建设,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培育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构建清洁低碳、多能融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兼顾落实粮食安全战略需求和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等多元化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实现与其他基础设施协同发展。
清洁低碳,生态宜居。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支持乡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交通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助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