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建设大科学基础设施集群,完善长三角科技基础设施集群网络。着力构建长三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储备项目落地预研。推进自由电子激光、同步辐射光源、核聚变能源、超重力离心技术、极弱磁场、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燃气轮机技术、量子精密测量等方向,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谋划筹建一批生物医学大数据、系统生物学、纳米真空互联、作物表型组学、光子科学、新一代工业互联网系统信息安全、新一代工业控制系统、数字反应堆、大气环境模拟系统、聚变能紧凑燃烧等离子体装置、同步辐射产业应用装置等前沿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强化重点产业科技支撑力,打造配套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立生物及化合物信息资源库,建设覆盖从材料到动力系统各环节的燃料电池测试评价平台、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基地以及新能源汽车大数据平台等产业创新平台。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及科技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努力打造全国原始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承载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制定了《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推进落实。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
(2022-2025年)
为贯彻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落实《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安徽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三省一市科技厅(委)共同制订《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