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要积极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能源合作走廊、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综合能源基地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三大示范区域的“一走廊一基地三区域”新格局,为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4%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保达到国家下达广西的最低目标,力争完成激励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值达到国家要求。
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人均用电量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2〕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能源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动力,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发展和能源安全,创造性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建设能源强国”新目标,作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决策及“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论断,为新时代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开辟了道路。“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关键时期。面对能源安全保障攻坚和能源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新形势,广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能源发展的部署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全面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积极探索能源要素短缺地区能源保障解决方案,全力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努力开创广西能源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