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了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范围、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通过攻坚,黄河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格局基本形成。
《行动方案》提出总体目标,通过攻坚,黄河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有效控制,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黄河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21.58%,水土保持率达到67.74%,退化天然林修复1050万亩,沙化土地综合治理136万公顷,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1.9%,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黄河干流上中游(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Ⅱ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0%,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行动方案》提出了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攻坚五大行动。一是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行动,重点推动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污染水体消劣达标、保障生态流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环境风险防控。二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重点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强化固体废物协同控制与污染防治、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三是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行动,重点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补短板、加强污水污泥处理处置、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四是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行动,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养殖污染防治、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五是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着力维护上游水源涵养功能、加强中游水土流失治理、强化下游及河口综合治理和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尾矿库污染治理。
关于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农牧)厅、气象局、林草局p#分页标题#e#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制定《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气象局 林草局
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以维护黄河生态安全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协同推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落实各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督察监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现流域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落实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科学把握上中下游的差异,实施分区分类保护治理,系统推进重点河湖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和工业、城乡生活、农业、矿区等污染治理,促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
坚持休养生息、还水于河。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恢复、休养生息转变,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优化用水结构,有效保障生态流量,守住黄河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攻坚。聚焦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突出问题,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恢复水生态,以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坚持源头管控、防范风险。建立健全流域国土空间管控机制,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准入,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协调、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