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全市总体目标:重点谋划实施好风电、光伏、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等项目,实现多能互补协同发展,将娄底市打造成全省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240万千瓦以上,其中光伏装机180万千瓦,风电装机60万千瓦。
重点发展集中式光伏、风电。按照“有效利用、环境保护、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思路,对全市光伏、风电资源尽数摸底,坚持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利用“重金属污染区、石漠化区、采矿塌陷区”三大生态治理区域,采用“光伏开发+生态治理+储能”方式,全力推进娄底生态治理光伏项目建设,在2023年前并网100万千瓦,打造国家级大型光伏基地。到2025年,全市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50万千瓦;加快存量风电项目建设,审慎布局新建风电项目,到2025年,全市风电装机超过60万千瓦。
意见要求:加强项目管理。风电、光伏、水电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重要资产,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不得以招商引资为理由随意指定开发合作单位。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娄政办发〔202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我市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资源,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形成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放共享的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方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能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有序开发。发挥战略规划的引领作用,把握新时代能源发展规律,谋划新能源布局,积极融入、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按照国省新能源产业政策和娄底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科学布局、有序推进新能源项目,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