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成为增量主体;到2025年,风光发电量实现翻一番。此外,《规划》也强调了要以保障安全为前提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协同推进能源供给保障与低碳转型。结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的“到203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的目标来看,可再生能源成为主体电源还有十余年的过渡期。
为什么会有这个过渡期?因为在现阶段,可再生能源还无法承担主体保供的重任。尽管我国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多年稳居全球首位,但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装机还需进一步提高。此外,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带来的间歇波动性加大了对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挑战。当然,从长远来看,可再生能源因其来源广泛、近零排放等特点,必将成为全球应对能源枯竭、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最佳选择。
着眼当下充分利用
为保障能源安全并实现“双碳”目标,应尽可能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并通过少用化石能源且相对经济的手段来解决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一方面要加快储能等非煤灵活性资源的研发应用,降低成本并推动商业化规模化发展。另一方面应着眼于当下,在技术进步的同时,通过成效快、代价相对较小的措施,在政策和市场的支持下,充分调动现有的“源-网-荷-储”各类资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服务。
发挥煤电的调节和支撑作用。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接入的前提是电力系统具备强大的调节能力。在储能技术成熟前,煤电可以作为调节性电源支持可再生能源入网。值得强调的是应推动煤电和可再生能源的商业模式尽早完成转变:煤电作为调节性和保障性电源,从通过电量获利转向通过贡献调峰备用等辅助服务为主获利;可再生能源作为新增电量的主体,从通过贡献电量获利转向贡献电量和环境价值获利,并在保障电网安全的前提下能够得到优先消纳。
提高可再生能源调节能力和需求侧响应能力。在供应侧,当可再生能源成为主体后,单靠外部资源提供灵活性是远远不够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自我调节能力必须增强,提高发电预测精度,并与其他互补的可再生能源进行组合来平抑波动性,提升电能品质。近期在浙江新投产的一座潮光互补智能电站,利用太阳能与潮汐能综合互补开发,是用组合方式解决可再生能源波动问题的一个好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