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耒阳市瓶装液化石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指出,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和消除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确保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是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企业制造的合格钢瓶;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充装站进行充装,力争将废弃停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全部收回集中报废处理。
详情如下: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耒阳市瓶装液化石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
《耒阳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耒阳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充装、使用的安全监管,杜绝超期、废旧等不合格钢瓶的流通、使用,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平安为目标,按照省以及耒阳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强化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供应(站)点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消除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气瓶检验、报废、信息化、产权转移等工作,实现气瓶整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防止和减少气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和消除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确保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是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企业制造的合格钢瓶;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充装站进行充装,力争将废弃停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全部收回集中报废处理。
三、整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