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到,推进智慧能源建设与应用。开展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支持多能互补、分布式新能源、风光储一体化、微电网等绿色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台山岛等风光储微电网项目。推广应用智慧能源系统,探索综合能源规划设计、工程投资建设、多能源运营服务以及投融资服务等方面的融合商业模式,在厦门、福州、泉州、漳州、南平(武夷新区)、平潭等地率先落地实施智慧综合能源创新应用项目。全面规划布局充换电设施,重点推动全电园区(小区、景区)、港口岸电等一批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电能替代新增用电量200亿千瓦时以上。
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布局,适度超前开展能源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形成煤、油、气、核和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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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闽政办〔2022〕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绿色经济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之以恒实施生态省战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