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电行动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高峰月份设置为1、7、8、9、12月份,高峰与低谷的价格比扩大至4:1,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型储能发展。
原文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电行动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节电意识,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现就开展全民节电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全民节电行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全民节电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广泛动员全民节电,让绿色节能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一)公共机构带头节电。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机构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含3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倡导其他公共建筑和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二)工业企业科学用电。工业企业要积极配合电力调度,严格执行需求响应等需求侧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通过计划检修、企业轮休、调班运营等方式错避峰让电,主动支持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供电压力。避免设备空载运行,规范使用好空调、照明等用电设备设施,减少非生产、非必需用电,最大限度节约电力电量。
(三)商业场所合理用电。提倡商场、酒店、写字楼等场所自觉减少使用或停用非必要照明灯具,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型电器。提高员工节约用电意识,做到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照明“随走随关”。
(四)公共交通合理用电。优化轨道、公交车辆调度,匹配最佳承载力,削减空驶里程,提高运行效率。加强地铁站、高铁站、汽车站、机场等交通场站节电管理,合理优化空调温度和照明开启数量。引导营运电动车辆合理用电,推动老旧运营电动车辆报废更新换代,倡导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
(五)数据中心和通信设施高效用电。合理控制机房温度,避免过度散热,优化设备设施及其运行负载管理,加强运维人员节电意识,避免设施设备无效或低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