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到2023年,基本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部门协作机制,初步建成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到2025年,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全面提高,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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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确,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由生态环境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优先聚焦电力、钢铁、电解铝、水泥、石灰、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及现代煤化工等行业和产品,逐步扩展至其他行业产品和服务类产品。推动适用性好、成熟度高的核算方法逐步形成国家标准,指导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产品碳排放核算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生态环境部
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
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2〕622号
各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生态环境厅(局):
《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