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缓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的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其中,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全部税费。
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州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其中,2022年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减免6个月,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
24.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推进民航拓线工程,加大航线开发力度,2022年至2025年重点对符合条件的新开、加密国内航线进行补贴,统筹补贴国际和地区航线及省内环飞航线,对符合条件的新进驻大理的航空公司进行适度补贴。发展航空货运,支持腹仓带货,重点对以本地农特产品为主的出港货物进行梯度补贴。加大民航企业纾困,积极争取民航发展基金对大理机场运营补贴,在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大理机场适度支持。认真落实民航客运阶段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理出港航班给予阶段性运营亏损补贴。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严禁硬隔离县乡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民用运输机场。严禁通行管控政策层层加码,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政策。异地客货运司机、快递员等到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视同本地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25.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大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和城乡冷链物流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积极谋划和建设一批含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移动冷藏设施、产销冷链集配中心等项目,涵盖农产品产、运、销领域的城乡冷链物流项目。积极争取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融资。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