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信局正式印发《北京市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原文如下:
北京市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 规划》《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工作部署,把握氢能产业发展的关键窗口期与机遇期, 加快培育和发展北京市氢能产业,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科技研发创新
1.支持基础共性技术研究。
面向氢能技术发展与应用的重大需求,聚焦制氢、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产业链核心环节,兼顾氢能关联技术,支持氢能企业及机构开展基础前瞻和关键共性技术自主研发,促进氢能领域的科学发现和技术突破,支持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的战略储备应用基础研究(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2.支持强链工程实施。
鼓励领军企业牵头,围绕氢能产业链关键环节,遴选研发合作单位和团队,组建产学研协同、上下游衔接的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优先纳入“强链工程”支持范围,给予项目总投资一定比例的股权支持或事前补助支持(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3.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氢能领域创新主体在京组建国家级、市级氢能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强化产学研合作,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使用创新服务平台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纳入首都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范围(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二、支持技术装备产业化
4.支持产业筑基工程实施。
鼓励氢能领域重点企业参与“筑基工程”,聚焦产业链卡点环节,创新组织模式开展揭榜攻关、样机研发、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难题,分批给予攻关投资一定比例奖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支持新材料首批次应用。
将氢能领域新材料产品优先纳入北京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对于指导目录中的氢能领域新产品首批次应用,按单个产品不超过 500 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 1000 万元给予分档奖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