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赣州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明确,费用分担机制。电力接入工程分为低压零散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项目、储备土地项目、除前两类外的其他类项目(以下简称"其他类项目")三类。
(一)低压零散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全部由供电企业承担。
(二)储备土地项目(含土地征收项目),包括住宅类和非住宅两类,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并纳入土地储备成本,不得由供电企业负担。
(三)其他类项目,由供电企业承担电气,工程投资,属地政府负责投资建设线路通道、电缆管廊及管道等设施。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