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城镇管道天然气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通知于2022年8月5日起执行。
详情如下:
关于规范城镇管道天然气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
江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江门新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开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鹤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为规范我市城镇管道天然气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函〔2022〕938号)、《关于印发江门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21〕397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22〕16号)等文件要求,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按照“立项从严、设项从简”的原则,我市管道天然气企业应用户要求提供的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详见附件,请严格对照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凡与目录内容不符的,一律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
二、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管道天然气延伸服务收费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由企业自主制定。请你们根据粤发改价格函〔2019〕3094号等文件要求,合理制定各项目收费标准,在对外办理业务场所显著位置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本通知于2022年8月5日起执行。
附件:江门市城镇管道天然气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表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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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镇管道天然气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