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十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其中氢能方面指出:
三、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制定《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建设条件、运营与安全管理,依托油、气经营企业重点推进城区油、气、氢综合能源站建设。加快推进京能热电氢能产业园项目建设,保障氢气供给。
四、完善推进机制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对城区新建公用专用非营利性充电站(含改扩建)、换电站、加氢站,按主要设备投资额最高不超过20%给予财政支持。降低用氢成本,对燃料电池汽车终端用户加氢给予10元/kg财政补贴。对在城区运营企业新增使用的城市渣土、城市物流等新能源载货汽车给予连续2年运营奖补。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十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十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堰市发改和改革委员会
十堰市财政局 十堰交通运输局
十堰市公安局
十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布局下一代汽车产业链,培育壮大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工作部署,推动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互促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布局下一代汽车产业链,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坚持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以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商业模式创新为载体,落实扶持政策,综合施策,在公共领域循序渐进加大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有效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建设。
(二)总体目标。
激发新能源汽车使用的积极性,加快全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电动化进程,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2024年,力争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2万辆,其中公共领域力争新增2100辆;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合理,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