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77号提案的答复,答复中提出,加快推进低(零)碳试点,形成包含低碳试点县、乡镇、村、工业园区、工厂、农场、公共机构以及林业碳汇先行基地等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的低(零)碳试点示范体系。多途径开展碳汇保护和提升。我省立足浙江林业资源创新浙江特色林业碳汇产品,推出系列低碳贷款。其中安吉县推出“碳汇共富贷”、“碳汇收储贷”和“碳汇惠企贷”已累计发放贷款1.5亿元。
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杭州市、宁波市和丽水市成功列入全国碳监测评估试点城市,三市预计投入政府财政资金9300余万元,建设19个城市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站、7个碳汇监测站以及超200个小微站。
详情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77号提案的答复
浙环提〔2022〕117号
吴巍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注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使浙江省碳中和成为全国的样板》(第577号提案)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已开展的工作
(一)摸清排放家底
我省是全国首个全面推行省-市-县三级清单编制常态化的省份,截至目前,已编制完成省级2005-2020年度温室气体清单、11个设区市、90个县(市、区)2010-2020年度温室气体清单,包含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涉及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等6类温室气体。2014年,我省印发全国第一本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地方性指南,探索浙江特色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学,做到省市县三级联动,数据可监测、可追溯、可联调,为后续碳达峰碳中和形势研判、跟踪预警、举措落实奠定数据基础。同步建设浙江省气候变化研究交流平台,建成国内首个覆盖省市县三级全流程在线采集、编制、审核、管理、分析、研判系统,形成全省统一的双碳综合数据仓,实现分领域分区域分主体“数智”控碳。通过每年度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我省基本摸清了分区域分行业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家底,奠定夯实的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