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集2022年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的通知。征集范围中包含超低能耗建筑(含农宅),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既有建筑先进低碳化改造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其他先进低碳技术应用等。文件指出,将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建设(不包含配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3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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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2022年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京政发〔2021〕35号)、《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京环发〔2022〕16号)、《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发〔2022〕13号)有关安排,为发挥科技创新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现开展2022年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征集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截止。
二、征集范围
围绕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重点领域,公开向社会征集减排效果好、应用场景广泛、推广价值高的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项目,鼓励多种技术复合应用。
1.绿色低碳能源:先进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综合利用,先进可再生能源供热技术,先进储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制氢与氢能应用等。
2.低碳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含农宅),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既有建筑先进低碳化改造等。
3.低碳交通:绿色智慧交通系统,先进充换电,交通领域能量回收利用等。
4.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5.能源及碳排放智慧化管理。
6.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7.城市废弃物循环资源化利用。
8.其他先进低碳技术应用。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先进低碳技术应用单位,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本市相关政策要求,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
2.申报项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
3.申报技术应具有明显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4.申报项目应具备较高的技术成熟度和落地实施条件、具有在较大范围推广的潜力。
5.原则上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建成投用并完成调试和试运行的项目可申报2022年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