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精神,结合重庆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森林覆盖率达到57%,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8%,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蓄积量达到3.1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二、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资源能源高效率利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强规划支撑保障和衔接协调,确保全市各区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协调一致。
(二)构建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坚持“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率先推动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主城新区产业提质升级示范引领,做优做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生态产业,利用生态资源优势,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三)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强化污染防治和二氧化碳减排协同,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推动减污降碳目标、区域、措施、政策和监管协同。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体系,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