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经信委、华东能监局联合发布特急文件——关于同意印发《上海电力现货市场实施细则》(模拟试运行版)的批复。
文件指出,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符合准入条件并完成市场注册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批发用户)等。
用电侧主体
参与日前现货市场报量的用电侧主体包括∶(1)满足上海现货市场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2)直接参与批发市场的用户。
保障性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进行负荷预测,参与市场全电量出清;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在日前现货市场中报量不报价,作为现货市场价格接受者。
发电侧主体
参与现货市场报量报价的电源类型包括但不限于∶(1)公用燃煤发电;
(2)政府主管部门规划纳入现货市场的其他电源主体。省间电源、市内保障性收购的优先发电作为市场运行物理边界条件。
根据现货工作安排,上海电力现货市场首次模拟试运行为期一周,自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