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推进碳捕集和资源化利用、绿氢、低碳冶炼、储能和智能电网、海洋能利用、降碳减污协同等低碳零碳负碳前沿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推广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深化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领域低碳治理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统筹做好电力交易等与碳排放权交易之间的有效衔接。
目标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0%,森林覆盖率达到19.5%以上,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5%,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21%,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年7月6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深化“五个中心”建设,深入贯彻“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原则,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为支撑,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更好支撑上海生态之城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建立。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0%,森林覆盖率达到19.5%以上,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