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加快煤矿建设,有序开展产能核增,推进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600万吨,全年达到1.155亿吨。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量500万吨,全年达到1.2亿吨。
详情如下: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能源保供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确保完成我市煤炭生产供应保障任务,现结合我市煤炭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增供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我市煤炭产业优势,优化煤炭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核准审批政策,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方式,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实现煤炭增产增供,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统筹资源接续和可持续发展,加快煤矿建设,有序开展产能核增,推进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600万吨,全年达到1.155亿吨。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量500万吨,全年达到1.2亿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高效。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效率与效益的稳步提升,做到产量服从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二)坚持风险管控。坚持把行业发展风险管控放在重要位置,在“双碳”背景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做好行业发展趋势预判,科学谋划增产保供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