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吕梁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783万吨,全年达到1.63亿吨。除省属企业外,地方及央企煤矿年产量不少于9477万吨,日产量不少于26万吨,争取达到27万吨。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吕梁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国家矿监局山西局执法五处:
《吕梁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
为适应国际国内能源市场形势发展变化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切实承担起我市煤炭生产供应保障责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煤炭生产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增供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我市煤炭产业优势,优化煤炭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核准审批政策,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方式,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实现煤炭增产增供,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统筹资源接续和可持续发展,加快煤矿建设,有序开展产能核增,推进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783万吨,全年达到1.63亿吨。除省属企业外,地方及央企煤矿年产量不少于9477万吨,日产量不少于26万吨,争取达到27万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高效。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效率与效益的稳步提升,做到产量服从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二)坚持风险管控。坚持把行业发展风险管控放在重要位置,在“双碳”背景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做好行业发展趋势预判,科学谋划增产保供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