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的通知》,通知显示,运营服务补贴最高可申领3万元,个人最高可申领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包括个人和非个人用户)。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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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公安厅
关于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的通知
琼工信汽车〔2022〕140号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人:
为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相关要求,现将补贴资金申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资金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除必须满足运营服务补贴、充电费用补贴相关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3.必须为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的车辆;
4.购买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初次登记上牌在2023年1月16日(含)前。
(二)运营服务补贴标准
1.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上牌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0000元、20000元、10000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2.新能源城市环卫车自车辆注册登记上牌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后,每辆车可申领20000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3.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运车自车辆注册登记上牌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大型、中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0000元、15000元、8000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三)充电费用补贴标准
个人及其他领域车辆(不含已申请运营服务补贴)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上牌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充电费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