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长治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1200万吨,全年达到1.7亿吨。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量500万吨,全年达到1.75亿吨。
详情如下: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保供增供安排部署,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22〕49号)要求,进一步做好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结合我市煤炭生产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我市煤炭产业优势,落实煤炭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核准审批政策,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方式,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实现煤炭增产增供,推动我市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统筹资源接续和可持续发展,加快煤矿建设,有序开展产能核增,推进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1200万吨,全年达到1.7亿吨。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量500万吨,全年达到1.75亿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高效。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效率与效益的稳步提升,做到产量服从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二)坚持风险管控。坚持把行业发展风险管控放在重要位置,在“双碳”背景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做好行业发展趋势预判,科学谋划增产保供和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均衡生产。优化生产组织,有序安排设备检修,合理安排采掘作业,同步做好产运销衔接,做到有计划、按比例、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