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态环境厅正式印发《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根据规划,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增加自然生态系统碳汇总量,进一步深化广东碳市场机制建设,制定印发广东碳交易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强化与自愿减排机制联动。完善碳排放权管理和抵消机制,在合理范围内动态调整碳市场对碳普惠制减排量、自愿减排项目的消纳比例,鼓励履约企业优先购买脱贫地区林业碳汇及其他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依托《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做好绿证交易与自愿减排机制衔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粤环函〔2022〕410号
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做好“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编制大纲〉的函》(环办气候函〔2021〕252号)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规划要求,抓紧推进落实。
附件: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