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快低碳绿色转型。落实能耗双控和2030年前碳达峰要求,进一步细化节能降碳任务,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输结构低碳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施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和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优先发城市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提升绿色出行比例。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深化低碳试点示范,支持西咸新区开展气候适应性城市试点和气候投融资试点,扩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减排技术应用。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
“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规划〔2022〕979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陕西、山西、甘肃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发展壮大关中平原城市群,现将《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陕西、山西、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组织实施,健全协同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要素保障、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
我委将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跟踪调度和协调指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