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以工业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稳妥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大力推广园区集中供热,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41.5%左右。
全文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22〕2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充分发挥清洁能源资源优势,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14.92万吨、0.79万吨、5.95万吨、2.53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