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会同江门市发展改革局对江门北街发电厂有限公司1、2、3号机组进行关停核查,合计4.3万千瓦。
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会同江门市发展改革局对江门北街发电厂有限公司1、2、3号机组进行关停核查,合计4.3万千瓦。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月14日至7月20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能源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广东省能源局电力处
电子邮箱:nyjdlcgd.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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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