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支持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绿色公交、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设施等领域绿色租赁业务。
原文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2〕21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
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打造符合广东实际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有力支持我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把握“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机遇,统筹全省绿色金融发展与绿色金融安全,探索绿色低碳投融资新模式、新路径,为广东绿色发展和经济转型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引领带动与区域协调。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在绿色金融领域的辐射带动作用,结合区域发展格局,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珠三角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与沿海经济带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2.强化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加强政府在绿色金融规划指导、规范运作、服务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支持绿色金融市场化、专业化发展。
3.兼顾低碳技术发展与产业转型需要。既要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与绿色产业发展,也要支持高碳产业的低碳化转型,防止“一刀切”,避免盲目对高碳排放行业抽贷断贷。
4.兼顾改革创新与金融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工具和体制机制创新。强化风险意识,提升绿色金融领域新型风险识别能力,牢牢守住金融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