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其中氢能方面指出:
加快清洁能源和清洁原辅材料替代利用。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
推广使用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推进实施绿色、低碳运输工程,持续淘汰老旧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提高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转运、铁路货场等电动新能源运输工具的比例。加快长江干线及嘉陵江、乌江等流域船舶绿色升级,推动LNG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的改造,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加快布局氢能源产业,推广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
研制全氢冶炼炉、交通自洽能源装备、江水源热泵、工业脱碳化成套装备、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装备、复合大气污染物高效协同处置成套装备、高效节能离心风机、节能燃烧机、新型垃圾焚烧装备等清洁生产装备。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系统推进重点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市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提升。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水耗分别下降14.5%、15%,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0万亩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4.32万吨、0.18万吨、3.68万吨、1.06万吨。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