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到,有序推动燃煤自备电厂和热电联产机组“以气代煤”。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进现有煤电机组优化升级,协同有序推进两地“煤改电”“煤改气”工程。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系统推进重点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市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提升。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水耗分别下降14.5%、15%,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0万亩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4.32万吨、0.18万吨、3.68万吨、1.06万吨。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
二、聚焦重点领域清洁生产
(一)重点推进工业清洁生产
1.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大力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落实能耗“双控”目标和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约束,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