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优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完善居住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进水电气热信等地下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在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推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推动有条件城市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廊入地。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和用能清洁化。
《方案》指出,推进智慧化改造。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规模化部署和基站建设,确保覆盖所有城市及县城,显著提高用户普及率,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推行城市数据一网通用,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因地制宜部署“城市数据大脑”建设,促进行业部门间数据共享、构建数据资源体系,增强城市运行管理、决策辅助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等物联网应用、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等感知终端。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市场监管、税务、证照证明、行政许可等线上办事便利。推行公共服务一网通享,促进学校、医院、养老院、图书馆等公共服务机构资源数字化,提供全方位即时性的线上公共服务。丰富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发展远程办公、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出行、智慧街区、智慧社区、智慧楼宇、智慧商圈、智慧安防和智慧应急。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规划〔2022〕960号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企业: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2〕5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明确“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