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宁波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达到2700万千瓦以上。建成宁海14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全面完成镇海电厂迁建改造工作;启动高效燃气机组建设,提升燃气机组运行时间;推进清洁燃煤机组稳定合理运行,发挥煤电兜底保障功能;启动海岛清洁能源前期工作,实现“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
推进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在有稳定热、电负荷的产业园区等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展地方电厂综合提升改造专项行动,淘汰改造低效燃煤机组,推进大中型燃煤锅炉改造,进一步提高能效、减少排放。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地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全文如下: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更好推动“十四五”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办发〔2022〕29号)和《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能源安全保障进入关键攻坚期。“十三五”以来,全市能源供应能力稳步提升,发电装机容量达2169.7万千瓦,长输油气管道总里程达958.4公里,液化天然气(LNG)年接收能力达600万吨,全社会用电量达832.1亿千瓦时,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用能需求。但同时,能源安全新旧风险交织,我市近10年未新建大型电源项目,已成为电力受端城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安全保障将进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新阶段。
能源低碳转型进入重要窗口期。“十三五”时期,我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低碳转型成效显著,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29.8%,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35.6%,天然气、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8.2万千瓦、43.2万千瓦、274.1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居全省首位。“十四五”时期是为力争实现双碳目标打好基础的时期,必须协同推进能源低碳转型与供给保障,加快能源系统调整以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