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改委等10部门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鼓励工厂、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
加快部署“光伏+”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
在城市公交、出租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推进长江游轮节能技术改造。布局建设充电桩和LNG加注站。鼓励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加强氢燃料车辆使用宣传引导。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系统推进重点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市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提升。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水耗分别下降14.5%、15%,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0万亩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4.32万吨、0.18万吨、3.68万吨、1.06万吨。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