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欠费不停供”。
符合政策条件的用户,需于10月31日前发起缓缴申请,对缓缴期间发行的电费所产生的违约金进行减免。
03申请材料
(1)电费缓交申请书;
(2)与用电户或结算户名称一致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4)若由结算户申请,另需用电户身份证复印件或用电户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电费缓交申请书点击此处下载
04申请流程
由用户自行前往属地营业厅进行书面申请,明确承诺电费补缴时间。
若用电户与结算户不一致,可由结算户书面申请,同时需用电户、结算户共同签署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