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发布《台州市财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中提出贯彻落实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领域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广应用等。大力支持新购公交、出租车采用新能源车辆,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深化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国家级示范工程建设,综合运用通行便利、运营奖励、充电优惠等政策,加快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化。落实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调节交通运输领域的能源消耗。加快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逐步推进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原文如下:
台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台州市财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台财经发〔2022〕36号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现将《台州市财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台州市财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财税职能作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根据全市碳达峰目标任务以及“6+1”重点领域达峰体系化推进要求,统筹考虑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聚焦关键变量,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快构建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与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相衔接,围绕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和居民生活四个维度,找准近期目标和长期发展的平衡点,把握财政政策着力点,建立健全财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