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一次性综合补贴。加快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做好充电桩进居民小区工作,鼓励建设充电桩集中电源点,对充换电设施运营给予支持,逐步实现所有居民小区、经营性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设施全覆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22〕5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坚持远近兼顾、综合施策,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有力对冲疫情影响、提振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福祉,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市场加快复苏,充分激发和释放消费需求
(一)全面恢复商业场所正常经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大型生产生活市场、住宿餐饮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娱乐休闲场所等经营场所全面恢复正常营业,支持经营场所延长开放时间。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辖区内人口规模与分布,科学设置核酸采样点,为餐饮、快递配送等从业人员和其他“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群提供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持续开展消费促进系列活动。抢抓疫情缓解后消费需求旺盛契机,策划办好“苏新消费”四季购物节,精心打造“春游江苏”、“夏夜生活”、“金秋惠购”、冬季购物节等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品牌化、常态化消费促进工作机制,培育更多消费新热点。鼓励各地以“云端摇号”等透明、公正、高效方式,发放惠民券、免费券、现金补贴等,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