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助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
山东提出,对2022年新入选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园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企业上云、5G网络覆盖等综合指标排名前5位的工业互联网园区;商业模式清晰,且标识解析注册量、标识解析量等指标综合排名前5的二级节点,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等。
此外,对主营业务收入、工业设备连接数、用户及开发者数、服务中小企业数等指标综合排名前10位的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省财政按其上年度实际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收入总额的10%-30%,每个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对工业互联网领域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调整项目,择优给予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支持,财政资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参股期限一般为3-5年。
山东省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
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助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工业互联网发展省级财政支持资金,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总额控制。
第三条 工业互联网发展省级财政支持资金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其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项目申报、预算编报和执行,开展绩效自评等工作。省财政厅牵头负责政策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绩效管理。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省级财政综合采取财政奖补、股权投资等方式,对工业互联网领域相关园区、平台、企业或项目给予支持。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主要是指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构建基于海量数据采集、汇聚、分析的服务体系,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的工业云平台。
(二)工业互联网园区主要是指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构成,企业之间以工业互联网为基础、相互联系且地理边界与管理主体明确,园区内产业集群的地理位置集中、信息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善、以工业互联网引领带动实体经济振兴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