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改局印发《海盐县配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
原文如下:
海盐县配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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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海盐贯彻新发展理念,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是加速融入嘉兴市域一体化,努力实现蝶变跃升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力推进“一带三城”建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关键五年。
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随着海盐县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配电网规模持续扩大。为适应经济发展新机遇,同时应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电力体制改革等新发展形势,结合《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导我县“十四五”时期电力发展,以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服务海盐“十四五”蝶变跃升跨越发展为目标,编制本报告。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16号)
2.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编制“十四五”电力系列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9〕286号)
3.关于开展海盐县“十四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的通知(盐委办传〔2019〕131号)
4.《海盐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征求意见稿)
5.《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盐政发〔2021〕16号)
6.《嘉兴市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7.《2020 年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8.GB/T 50293-201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9.DL/T 5729-2016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10.DL/T 599-2016 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11.DL/T 5709-2014 配电自动化规划设计导则等
(三)规划范围及年限
1.规划范围:
海盐县所辖区域,包含国网浙江海盐县供电有限公司经营区域和海盐经济开发区(属嘉兴供电公司滨海分公司经营区域)。总面积为584.96平方公里,辖5个镇,4个街道。
2.电压等级:
规划电压等级为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及以下各级电网。
3.规划年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年限为2021年~2025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