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工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各市将减煤目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重点耗煤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减煤诊断。
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煤/千瓦时,散煤基本清零。以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为重点,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持续推进以煤为燃料的工业窑炉清洁燃料替代改造。
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加快建设一批抽水蓄能电站,打造千万千瓦级绿色储能基地。多元高效利用生物质能,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新建和供热改造,合理规划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5%以上。
全文如下:
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