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
《计划》明确,新能源推广应用。发展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发电,鼓励发展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支持园区、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推动工业园区、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项目,探索光储一体化新模式。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项目,推进氢能就地利用及“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实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冶炼渣、尾矿、工业边角料、废催化剂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支持已取得固废综合利用资质的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提高废钢铁、废塑料、废玻璃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再利用机制。发展机电产品智能再制造升级改造。支持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提高中水回用、废水资源化利用及非常规水利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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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指引,以工业企业、园区为主阵地,以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为主抓手,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全面促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过三年努力,力争为工业企业组织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15000家以上,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6000项以上,其中省级重点项目300项以上;推动全省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碳排放、水耗分别下降10%、12.5%、1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2023年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行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基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100%,为有效推动2025年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