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稳定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措施提到,推动电网重点工程建设。统筹推进蒙西-京津冀特高压输电通道工程、沧州北500kV输变电工程、以及沧县大白冢等15项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新建农村电力线路1600公里。
加快新能源重点项目建设。2022年新增新能源并网装机60万千瓦以上。有序推进渤海新区等5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按照省规划布局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前期工作。关注全省风电政策,及时沟通对接,有序推进全市风电项目。
强化电力安全调度。制定全市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方案与全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方案,确保电力运行平稳有序。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督导整改。
原文如下:
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稳定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当前,正处于决定全年经济走势的关键节点,必须抢抓时间窗口,全力稳定经济增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尽早发挥政策效应。要健全落实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研,指导督促落实,完善企业诉求快速反映和问题解决机制,及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要宣传解读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让市场主体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切实增强信心、稳定预期。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政策快落地、早见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动态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8月15日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担负起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攻坚突破,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的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扎实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社会发展目标,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和河北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沧州实际,提出如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