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批复同意浙江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点)的通知》,认定宁波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等5个地区为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嘉善县、长兴县等2个地区为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点。下一步,将以示范区(点)为重点区域,加快推进浙江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01宁波市示范区介绍
基本情况:2021年实现氢能产业产值14亿元,建成加氢站5座,已推广车辆2辆;集聚氢能产业链重点企业13家,在建项目4个,截至2022年4月底已完成投资73.41亿元。
建设思路和目标:港口及城际物流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打造产业园区,重点推进电堆、双极板、催化剂等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建设。发展工业副产氢制氢,有效降低氢气成本。到2025年,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达到500辆,建成加氢站5座以上。
下阶段主要任务:一是着力建设氢能产业制造基地;二是聚力打造氢能研发创新平台;三是积极开展氢能示范应用工程;四是有序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建立健全氢能产业支撑体系;六是深化区域氢能产业合作交流。
2022年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国家重点研发项目《水运港-船多能源融合技术及集成应用》中氢能模块技术研发;二是开通慈溪市首条2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运营线;三是推进“氢电耦合直流微网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台塑丙烷脱氢一期年产60万吨丙烯项目、金发氢能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成投产。
02嘉兴市示范区介绍
基本情况:2021年实现氢能产业产值150亿元,建成加氢站5座,已推广车辆183辆;集聚氢能产业链重点企业15家,在建项目12个,截至2022年4月底已完成投资21.4亿元。
建设思路和目标:重点在城市公交及城际物流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并联合长三角有关城市积极参与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组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和测试中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政策标准体系。发挥嘉善、平湖、海盐、港区等地氢能产业特色,不断完善产业链条。依托嘉兴港区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势,打造长三角(嘉兴)氢能产业园,大幅提升氢源保障能力。到2025年,车用氢气供应能力达到10万吨/年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突破2500辆,建成加氢站20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