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能源综合发展规划》印发,规划提出,现役煤电机组调峰能力力争达到1200万千瓦左右,“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建煤电机组调峰能力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
关停淘汰能耗、水耗和环保不达标的机组,扩大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规模和供热范围,走绿色发展道路。推动煤电由主体性电源逐步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型,改造关停低效煤电机组。到2025年不达标煤电机组全部完成节能改造或关停。
发挥煤电托底保供作用。筑牢煤电机组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托底保供和系统调节作用,支持煤电机组与非化石能源发电、天然气发电及储能的整体协调发展,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的政策实施,推动煤电由主力电源逐步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变。详情如下: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能源综合发展规划
鄂尔多斯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能源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区位优势突出,在支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打造我国北方生态屏障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机遇期,是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城市的重要时期。鄂尔多斯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为导向,聚焦“两率先”“两超过”目标,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以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为支撑,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保障,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建设能源工业强市,当好自治区经济“稳”的压舱石、“进”的排头兵,高水平建成国家现代能源产业基地,高质量创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城市,为全国能源安全供应作出鄂尔多斯示范。
为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作用,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
展,在编写煤炭、电力、新能源、油气专项研究报告和《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鄂府发〔2022〕45号)基础上,编制了本规划,全面构建起目标明确、衔接有序的指导全市“十四五”能源发展“1+5”规划体系和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