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嘉兴市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做好光伏发电消纳。注重开发应用与电网接入有效衔接,综合考虑本地区电网承载及消纳能力,做好区域电力平衡。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提升高比例光伏并网适应性,保障光伏项目大规模接入需求,确保大量分布式光伏并网后安全稳定运行。加快光伏储能设施建设,鼓励光伏电站合理配置储能系统,为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及一定调峰能力。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可接入容量和限制接入区域清单发布机制,实现合理有序并网消纳。
探索新型发展模式。大力推广自投自建、第三方投资、共享光伏等商业模式。创新“光伏+”应用,开展“光伏+5G”、“光伏+制氢”、“光伏+数据中心”、光储充一体化等新应用探索研究。探索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实现光伏、风电、储能、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集中应用,促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推动风光气储相结合的综合能源供应新业态新模式。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嘉兴市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
《嘉兴市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嘉兴市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
2.市级有关部门名单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兴市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
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分布式光伏应用高质量发展,聚力打造能源革命先行市和绿色低碳循环城市,根据《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和省能源局《关于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发挥我市光伏应用良好基础,加强统筹谋划和数字赋能,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力争走在全国前列。2022年全市确保新增光伏装机4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全市确保新增光伏装机2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