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6月23日发布《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按照虚拟电厂聚合优化的资源类别不同,将虚拟电厂分为两类:
“负荷类”虚拟电厂:指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其绑定的具备 负荷调节能力的市场化电力用户(包括电动汽车、可调节负荷、 可中断负荷等),作为一个整体(呈现为负荷状态)组建成虚拟电 厂,对外提供负荷侧灵活响应调节服务。
“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以下简称“‘一体化’虚拟电 厂”):指列入“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成后新能源、用 户及配套储能项目通过虚拟电厂一体化聚合,作为独立市场主体 参与电力市场,原则上不占用系统调峰能力,具备自主调峰、调 节能力,并可以为公共电网提供调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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